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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桩 竖 向 承 载 力  (JGJ 94-2008)

子程序界面

技术条件

  • 摘要: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第 5.2.5 条,计算考虑承台效应的复合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 编制依据

    •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2021,以下简称“抗震通用规范”;

    •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2010(2024 年版),以下简称“抗震标准”;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以下简称“桩基规范”。

  • 适用范围

    • 桩基规范第 5.2.3 条规定,“对于端承型桩基、桩数少于 4 根的摩擦型柱下独立桩基、或由于地层土性、使用条件等因素不宜考虑承台效应时,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应取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基本信息

  • 承台类型

    • 选择承台类型,可选择“其他”“四桩”“五桩”“五桩(长形)”“五桩(Y向长形)”“六桩”“六桩(Y向)”“七桩”“七桩(Y向)”“七桩(长形)”“七桩(Y向长形)”“七桩(六边)”“七桩(Y向六边)”“七桩(六边长形)”“七桩(Y向六边长形)”“八桩”“八桩(Y向)”“八桩(长形)”“八桩(Y向长形)”“八桩(2×4)”“八桩(Y向2×4)”“九桩”“十桩”“十桩(Y向)”“十桩(长形)”“十桩(Y向长形)”“十桩(六边)”“十桩(Y向六边)”“十桩(六边长形)”“十桩(Y向六边长形)”“十桩(2×5)”“十桩(Y向2×5)”“十一桩”“十一桩(Y向)”“十一桩(长)”“十一桩(Y向长形)”“十二桩”“十二桩(Y向)”“十二桩(2×6)”“十二桩(Y向2×6)”“十三桩”“十三桩(Y向)”“十三桩(长)”“十三桩(Y向长形)”“十三桩(六边)”“十三桩(Y向六边)”“十三桩(六边长形)”“十三桩(Y向六边长形)”“十三桩(矩形)”“十四桩”“十四桩(Y向)”“十四桩(长)”“十四桩(Y向长形)”“十五桩”“十五桩(Y向)”“十五桩(长)”“十五桩(Y向长形)”“十六桩”“十七桩(A)”“十七桩(Y向A)”“十七桩(A长形)”“十七桩(Y向A长形)”“十七桩(B)”“十七桩(Y向B)”“十七桩(B长形)”“十七桩(Y向B长形)”“十八桩(A)”“十八桩(Y向A)”“十八桩(A长形)”“十八桩(Y向A长形)”“十八桩(B)”“十八桩(Y向B)”“十八桩(B长形)”“十八桩(Y向B长形)”“十九桩(A)”“十九桩(Y向A)”“十九桩(A长形)”“十九桩(Y向A长形)”“十九桩(六边A)”“十九桩(Y向六边A)”“十九桩(六边A长形)”“十九桩(Y向六边A长形)”“十九桩(B)”“十九桩(Y向B)”“十九桩(B长形)”“十九桩(Y向B长形)”“十九桩(六边B)”“十九桩(Y向六边B)”“十九桩(六边B长形)”“十九桩(Y向六边B长形)”“二十桩(A)”“二十桩(Y向A)”“二十桩(A长形)”“二十桩(Y向A长形)”“二十桩(B)”“二十桩(Y向B)”“二十桩(B长形)”“二十桩(Y向B长形)”等。

  • 承台效应系数 ηc

    • ηc——承台效应系数,可按桩基规范表 5.2.5 取值。

    • 当选择“自动”时,根据用户输入的数据,由程序按桩基规范表 5.2.5 取值。

    • 桩基规范第 5.2.5 条规定,“当承台底为可液化土、湿陷性土、高灵敏度软土、欠固结土、新填土时,沉桩引起超孔隙水压力和土体隆起时,不考虑承台效应,取 ηc 等于 0”。

  • 考虑地震作用

    • 设置是否考虑地震作用。

    • 当选择“”时,程序同时计算不考虑和考虑地震作用时的两种复合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选项

  • 单排桩条形承台

    • 设置是否为单排桩条形承台。

    • 桩基规范表 5.2.5 注 2 规定,“对于桩布置于墙下的箱、筏承台,ηc 按单排桩条基承台取值”。

    • 桩基规范表 5.2.5 注 3 规定,“对于单排桩条形承台,当承台宽度小于 1.5d 时,ηc 按非条形承台取值”,当选择“”时,程序自动判断承台宽度 Bc 是否小于 1.5d,当小于 1.5d 时,ηc 按非条形承台取值。

  • 后注浆灌注桩的承台

    • 设置是否为采用后注浆灌注桩的承台。

    • 桩基规范表 5.2.5 注 4 规定,“对于采用后注浆灌注桩的承台,ηc 宜取低值”,当选择“”时,ηc 取桩基规范表 5.2.5 中的低值。

  • 饱和黏性土中的挤土桩基

    • 设置是否为饱和黏性土中的挤土桩基。

    • 桩基规范表 5.2.5 注 5 规定,“对于饱和黏性土中的挤土桩基、软土地基上的桩基承台,ηc 宜取低值的 0.8 倍”,当选择“”时,ηc 取桩基规范表 5.2.5 中低值的 0.8 倍。

  • 软土地基上的桩基承台

    • 设置是否为软土地基上的桩基承台。

    • 桩基规范表 5.2.5 注 5 规定,“对于饱和黏性土中的挤土桩基、软土地基上的桩基承台,ηc 宜取低值的 0.8 倍”,当选择“”时,ηc 取桩基规范表 5.2.5 中低值的 0.8 倍。

桩参数

  • 圆形截面桩

    • 设置是否为圆形截面桩。

    • 当选择“”时,为方形截面桩。

  • 圆桩直径 d、方桩边长 d

    • d——分别为圆桩直径或方桩边长(mm)。

  •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Ra

    • Ra——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kN)。

  • 桩长 L

    • L——桩长(m)。

地基

  • 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 ξa

    • ξa——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采用。

    • 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 ξa 应按抗震标准表 4.2.3 的规定取值。

    • 抗震通用规范第 3.2.1 条规定,“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状取值,但不得超过 1.5”。

  • 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平均值 fak

    • fak——承台下 1/2 承台宽度且不超过 5m 深度范围内各层土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按厚度加权的平均值(kPa)。

    • 当选择“自动”时,程序根据各层土厚度、地基承载力、承台宽度等参数,自动计算符合规定深度范围内的平均值。

  • 各层土的厚度 Hi

    • Hi——规定深度范围内各层土的厚度(m)。可从上至下依次输入多层土的厚度,数值之间用逗号“,”分割。

    • 当实际输入深度大于规定深度范围时,对超过部分程序会予以忽略。

  • 各层土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faki

    • faki——各层土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kPa)。可从上至下依次输入多层土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数值之间用逗号“,”分割。

承台

  • 承台计算域面积 A

    • A——承台计算域面积(m2)。

    • 桩基规范第 5.2.5 条规定,“对于柱下独立桩基,A 取承台总面积;对于桩筏基础,A 取柱、墙筏板的 1/2 跨距和悬臂边 2.5 倍筏板厚度所围成的面积;桩集中布置于单片墙下的桩筏基础,取墙两边各 1/2 跨距围成的面积,按条基承台计算 ηc”。

  • 桩数 n

    • n——桩数。

  • 桩中心距 S

    • S——桩中心距(mm)。可输入桩径 d 的倍数或具体数值。当计算基桩为非正方形排列时,输入“自动”,取 S=(A/n)^0.5。

  • 承台宽度 Bc

    • Bc——承台宽度(mm)。可输入桩径 d 的倍数或具体数值。

  • 按桩的最小中心距确定 Sa、Sb

    • 设置是否根据基桩的最小中心距 Smin,由程序自动计算桩列间距 Sa、桩行间距 Sb

    • 桩基规范第 3.3.3 条第 1 款规定,“基桩的最小中心距应符合表 3.3.3 的规定;当施工中采取减小挤土效应的可靠措施时,可根据当地经验适当减小”。

  • 最小中心距 Smin

    • Smin——基桩的最小中心距(mm),可输入桩径 d 的倍数或具体数值。

  • 桩列间距 Sa

    • Sa——桩列间距(mm),可输入桩径 d 的倍数或具体数值。

  • 桩行间距 Sb

    • Sb——桩行间距(mm),可输入桩径 d 的倍数或具体数值。

  • 承台边距 Sc

    • Sc——桩中心至承台边缘的距离(mm)。可输入桩径 d 的倍数或具体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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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信息

  • 子程序编号:MID064。

  • 功能编号:FUN046。

  • 发布版本:V2008.07.1815,发布日期:200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