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监测
10.3.1
10.3.2 基坑开挖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监测,实施动态设计和信息化施工。
注:1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2021)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2 第 7.1.4 条取代。
10.3.3 10.3.4 10.3.5 10.3.6 10.3.7 10.3.8 下列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变形观测:
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物;
2 软弱地基上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物;
3 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
4 加层、扩建建筑物;
5 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场地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6 采用新型基础或新型结构的建筑物。
注:1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2021)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2 第 4.4.7 条取代。
1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