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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雪荷载标准值及基本雪压

7.1.1 屋面水平投影面上的雪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Sk=μrS0    (7.1.1)

式中:Sk——雪荷载标准值(kN/m2);

   μr——屋面积雪分布系数;

   S0——基本雪压(kN/m2)。

注:1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2 第 4.5.1 条取代。

7.1.2 基本雪压应按本规范规定的方法确定 50 年重现期的雪压;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应采用 100 年重现期的雪压。

注:1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2021)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2 第 4.5.2 条取代。

7.1.3 全国各城市的基本雪压应按本规范附录 E 中表 E.5 重现期 R 为 50 年的值采用。当城市或建设地点的基本雪压值在本规范附录 E.5 中没有给出时,基本雪压值应按本规范附录 E 规定的方法,根据当地年最大雪压或雪深资料,按基本雪压定义,通过统计分析确定,分析时应考虑样本数量的影响。当地没有雪压和雪深资料时,可根据附近地区规定的基本雪压或长期资料,通过气象和地形条件的对比分析确定;也可比照本规范附录 E 中附图 E.6.1 全国基本雪压分布图近似确定。

7.1.4 山区的雪荷载应通过实际调查后确定。当无实测资料时,可按当地邻近空旷平坦地面的雪荷载值乘以系数 1.2 采用。

7.1.5 雪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可取 0.7;频遇值系数可取 0.6;准永久值系数应按雪荷载分区Ⅰ、Ⅱ和Ⅲ的不同,分别取 0.5、0.2 和 0;雪荷载分区应按本规范附录 E.4 或附图 E.6.2 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