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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3.4.1 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根据其使用功能及外观要求,按下列规定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验算。 1 对需要控制变形的构件,应进行变形验算; 2 对使用上限制出现裂缝的构件,应进行混凝土拉应力验算; 3 对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应进行受力裂缝宽度验算; 4 对有舒适度要求的楼盖结构,应进行竖向自振频率验算。 3.4.2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混凝土结构构件应分别按荷载的准永久组合 、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采用下列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进行验算: S≤C (3.4.2) 式中:S——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 C——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所规定的变形、应力、裂缝宽度等的限值。 3.4.3 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最大挠度应按荷载的准永久组合,预应力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最大挠度应按荷载的标准组合,并均应考虑荷载长期作用的影响进行计算,其计算值不应超过表 3.4.3 规定的挠度限值。 表 3.4.3 受弯构件的挠度限值
3.4.4 结构构件正截面的受力裂缝控制等级分为三级,等级划分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严格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不应产生拉应力; 二级——一般要求不出现裂缝的构件,按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计算时,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拉应力不应大于混凝土抗拉强度的标准值; 三级——允许出现裂缝的构件:对钢筋混凝土构件,按荷载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响计算时,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本规范表 3.4.5 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对预应力混凝土构件,按荷载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计算时,构件的最大裂缝宽度不应超过本规范第 3.4.5 条规定的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对二a 类环境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尚应按荷载准永久组合计算,且构件受拉边缘混凝土的拉应力不应大于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3.4.5 结构构件应根据结构类别和本规范表 3.5.2 规定的环境类别,按表 3.4.5 的规定选用不同的裂缝控制等级及最大裂缝宽度限值 ωlim。 表 3.4.5 结构构件的裂缝控制等级及最大裂缝宽度限值(mm)
3.4.6 对混凝土楼盖结构应根据使用功能的要求进行竖向自振频率验算,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住宅和公寓不宜低于 5Hz; 2 办公楼和旅馆不宜低于 4Hz; 3 大跨度公共建筑不宜 3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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