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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条文说明

3.4.1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是通过对作用组合效应值的限值进行控制而实现的。本次修订根据对使用功能的进一步要求,新增加了对楼盖结构舒适度验算的要求。

3.4.2 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89 版规范规定按荷载的持久性采用两种组合;短期效应组合和长期效应组合。02 版规范根据《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01 的规定,将荷载的短期效应组合、长期效应组合改称为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准永久组合。在标准组合中,含有起控制作用的一个可变荷载标准值效应;在准永久组合中,含有可变荷载准永久值效应。这就使荷载效应组合的名称与荷载代表值的名称相对应。

  2010 版规范对构件挠度、裂缝宽度计算采用的荷载组合进行了调整,对钢筋混凝土构件改为采用荷载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对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仍采用荷载标准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2010 版规范还增加了楼盖竖向振动舒适度的规定,因此在本条符号解释中增加了楼盖竖向振动自振频率的表述。

  本次对 GB50010—2010(2015 年版)规范的局部修订中,在符号 C 的解释中删除了“自振频率”的表述,主要是与式(3.4.2)的规定不一致;另外有关楼盖竖向振动频率的规定已反映在本标准第 3.4.6 条中。结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中,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不同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进行验算,并符合相应的限值规定。

3.4.3 构件变形挠度的限值应以不影响结构使用功能、外观及与其他构件的连接等要求为目的。工程实践表明,原规范验算的挠度限值基本合适,本次修订未作改动。

  悬臂构件是工程实践中容易发生事故的构件,表注1中规定设计时对其挠度的控制要求;表注 4 中参照欧洲标准 EN 1992 的规定,提出了起拱、反拱的限制,目的是为防止起拱、反拱过大引起的不良影响。当构件的挠度满足表3.4.3的要求,但相对使用要求仍然过大时,设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比表括号中的限值更加严格的要求。

3.4.4 本规范将裂缝控制等级划分为三级,等级是对裂缝控制严格程度而言的,设计人员需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不同的等级。关于构件裂缝控制等级的划分,国际上一般都根据结构的功能要求、环境条件对钢筋的腐蚀影响、钢筋种类对腐蚀的敏感性和荷载作用的时间等因素来考虑。本规范在裂缝控制等级的划分上也考虑了以上因素。

  在具体划分裂缝控制等级和确定有关限值时,主要参考了下列资料:历次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修订的有关规定及历史背景;工程实践经验及调查统计国内常用构件的设计状况及实际效果;耐久性专题研究对典型地区实际工程的调查以及长期暴露试验与快速试验的结果;国外规范的有关规定。

  经调查研究及与国外规范对比,原规范对受力裂缝的控制相对偏严,可适当放松。对结构构件正截面受力裂缝的控制等级仍按原规范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保持不变;二级适当放松,仅控制拉应力不超过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标准值,删除了原规范中按荷载准永久组合计算构件边缘混凝土不宜产生拉应力的要求。

  对于裂缝控制三级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 以及作为主要依据的现行国际标准《结构可靠性总原则》ISO 2394 和欧洲规范《结构设计基础》EN 1990 的规定,相应的荷载组合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外观要求(限制过大的裂缝和挠度)的限值作了修改,选用荷载的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进行裂缝宽度与挠度验算。

  对裂缝控制三级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考虑到结构安全及耐久性,基本维持原规范的要求,裂缝宽度限值0.20mm。仅在不利环境(二a 类环境)时按荷载的标准组合验算裂缝宽度限值 0.10mm;并按荷载的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的影响验算拉应力不大于混凝土的抗拉强度标准值。

3.4.5 本条对于裂缝宽度限值的要求基本依据原规范,并按新增的环境类别进行了调整。

  室内正常环境条件(一类环境)下钢筋混凝土构件最大裂缝剖形观察结果表明,不论裂缝宽度大小、使用时间长短、地区湿度高低,凡钢筋上不出现结露或水膜,则其裂缝处钢筋基本上未发现明显的锈蚀现象;国外的一些工程调查结果也表明了同样的观点。因此对于采用普通钢筋配筋的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裂缝宽度限值,考虑了现行国内外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了耐久性专题研究组对裂缝的调查结果,规定了裂缝宽度的限值。而对钢筋混凝土屋架、托架、主要屋面承重结构等构件,根据以往的工程经验,裂缝宽度限值宜从严控制;对吊车梁的裂缝宽度限值,也适当从严控制,分别在表注中作出了具体规定。

  对处于露天或室内潮湿环境(二类环境)条件下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剖形观察结果表明,裂缝处钢筋都有不同程度的表面锈蚀,而当裂缝宽度小于或等于 0.2mm 时,裂缝处钢筋上只有轻微的表面锈蚀。根据上述情况,并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规定最大裂缝宽度限值采用 0.20mm。

  对使用除冰盐等的三类环境,锈蚀试验及工程实践表明,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受力裂缝宽度对耐久性的影响不是太大,故仍允许存在受力裂缝。参考国内外有关规范,规定最大裂缝宽度限值为 0.2mm。
   对采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及预应力螺纹钢筋的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考虑到钢丝直径较小等原因,一旦出现裂缝会影响结构耐久性,故适当加严。本条规定在室内正常环境下控制裂缝宽度采用 0.20mm;在露天环境(二a 类)下控制裂缝宽度 0.10mm。

  需指出,当混凝土保护层较大时,虽然受力裂缝宽度计算值也较大,但较大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对防止裂缝锈蚀是有利的。因此,对混凝土保护层厚度较大的构件,当在外观的要求上允许时,可根据实践经验,对表 3.4.5 中规范的裂缝宽度允许值作适当放大。

3.4.6 本条提出了控制楼盖竖向自振频率的限值。对跨度较大的楼盖及业主有要求时,可按本条执行。一般楼盖的竖向自振频率可采用简化方法计算。对有特殊要求工业建筑,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多层厂房楼盖结构抗微振设计规范》GB 50190 进行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