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层

6.4 抗震墙结构的基本抗震构造措施

6.4.1 抗震墙的厚度,一、二级不应小于 160mm 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 1/20,三、四级不应小于 140mm 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 1/25;无端柱或翼墙时,一、二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 1/16,三、四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 1/20。

  底部加强部位的墙厚,一、二级不应小于 200mm 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 1/16,三、四级不应小于 160mm 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 1/20;无端柱或翼墙时,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 1/12,三、四级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 1/16。

6.4.2 一、二、三级抗震墙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肢的轴压比,一级时,9 度不宜超过 0.4,7、8 度不宜大于 0.5;二、三级不宜超过 0.6。

注:墙肢轴压比指墙的轴压力设计值与墙的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乘积之比值。

6.4.3 抗震墙竖向、横向分布钢筋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二、三级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均不应小于 0.25%,四级抗震墙分布钢筋不应小于 0.20%。

注:高度小于 24m 且剪压比很小的四级抗震墙,其竖向分布筋的最小配筋率应允许按 0.15%采用。

  2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落地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 0.3%。

6.4.4 抗震墙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的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震墙的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 300mm,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落地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 200mm。

  2 抗震墙厚度大于 140mm 时,其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应双排布置,双排分布钢筋间拉筋的间距不宜大于 600mm,直径不应小于 6mm。

  3 抗震墙竖向、横向分布钢筋的钢筋直径,均不宜大于墙厚的 1/10 且不应小于 8mm;竖竖向钢筋直径不宜小于 10mm。

6.4.5 抗震墙两端和洞口两侧应设置边缘构件,边缘构件包括暗柱、端柱和翼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于抗震墙结构,底层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不大于表 6.4.5-1 规定的一、二、三级抗震墙及四级抗震墙,墙肢两端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构造边缘构件的范围可按图 6.4.5-1 采用,构造边缘构件的配筋除应满足受弯承载力要求外,并宜符合表 6.4.5-2 的要求。

表 6.4.5-1  抗震墙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的最大轴压比

抗震等级或烈度

一级(9 度)

一级(7、8 度)

二、三级

轴压比

0.1

0.2

0.3

表 6.4.5-2  抗震墙构造边缘构件的配筋要求

抗震
等级

底部加强部位

其他部位

纵向钢筋最小量
(取较大值)

箍筋

纵向钢筋最小量
(取较大值)

拉筋

最小
直径
(mm)

沿竖向
最大间

(mm)

最小
直径
(mm)

沿竖向
最大间

(mm)

0.010Ac,6φ16

8

100

0.008Ac,6φ14

8

150

0.008Ac,6φ14

8

150

0.006Ac,6φ12

8

200

0.006Ac,6φ12

6

150

0.005Ac,4φ12

6

200

0.005Ac,4φ12

6

200

0.004Ac,4φ12

6

200

注:1 Ac 为边缘构件的截面面积;

  2 其他部位的拉筋,水平间距不应大于纵筋间距的 2 倍,转角处宜用箍筋;

  3 当端柱承受集中荷载时,其纵向钢筋、箍筋直径和间距应满足柱的相应要求。

图 6.4.5-1 抗震墙的构造边缘构件范围

  2 底层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大于表 6.4.5-1 规定的一、二、三级抗震墙,以及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应在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在以上的其他部位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配箍特征值、箍筋和纵向钢筋宜符合表 6.4.5-3 的要求(图 6.4.5-2)。

表 6.4.5-3  抗震墙约束边缘构件的范围及配筋要求

项  目

一级(9 度)

一级(7、8 度)

二、三级

λ≤0.2

λ>0.2

λ≤0.3

λ>0.3

λ≤0.4

λ>0.4

Lc(暗柱)

0.20hw

0.25hw

0.15hw

0.20hw

0.15hw

0.20hw

Lc(有翼墙或端柱)

0.15hw

0.20hw

0.10hw

0.15hw

0.10hw

0.15hw

λv

0.12

0.20

0.12

0.20

0.12

0.20

纵向钢筋(取较大值)

0.012Ac,8φ16

0.012Ac,8φ16

0.010Ac,6φ16
(三级 6φ14)

箍筋或拉筋沿竖向间距

100mm

100mm

150mm

注:1 抗震墙的翼墙长度小于其 3 倍厚度或端柱截面边长小于 2 倍墙厚时,按无翼墙、无端柱查表;

  2 lc 为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长度,且不小于墙厚和 400mm;有翼墙或端柱时不应小于翼墙厚度或端柱沿墙肢方向截面高度加 300mm;

  3 λv 为约束边缘构件的配箍特征值,体积配箍率可按本规范(6.3.9)计算,并可适当计入满足构造要求且在墙端有可靠锚固的水平分布钢筋的截面面积;

  4 hw 为抗震墙墙肢长度;

  5 λ 为墙肢轴压比;

  6 Ac 为图 6.4.5-2 中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部分的截面面积。

图 6.4.7 抗震墙的约束边缘构件

6.4.6 抗震墙的墙肢长度不大于墙厚的 3 倍时,应按柱的要求进行设计;矩形墙肢的厚度不大于 300mm 时,尚宜全高加密箍筋。

6.4.7 跨高比较小的高连梁,可设水平缝形成双连梁、多连梁或采取其他加强受剪承载力的构造。顶层连梁的纵向钢筋伸入墙体的锚固长度范围内,应设置箍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