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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 50069-2002)
•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Structural design code for special structures of water supply and waste water engineering GB 50069-2002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们共和国建筑部 第 91 号
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069—2002,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3.0.1、3.0.2、3.0.5、3.0.6、3.0.7、3.0.9、4.3.3、5.2.1、5.2.3、5.3.1、5.3.2、5.3.3、5.3.4、6.1.3、6.3.1、6.3.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J
69—84 中的相应内容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前 言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92)建标字第 16 号文的要求,对原规范《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J 69—84 作了修订。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为主编部门,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设计单位共同完成。原规范颁布实施至今已 15 年,在工程实践中效果良好。这次修订主要是由于下列两方面的原因: (一)结构设计理论模式和方法有重要改进 (二)原规范GBJ 69—84 内容过于综合,不利于促进技术进步 2.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1)《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水池结构设计规程》; (2)《给水排水工程水塔结构设计规程》; (3)《给水排水工程钢筋混凝土沉井结构设计规程》; (4)《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 (5)《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铸铁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 (6)《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预制混凝土圆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 (7)《给水排水工程埋地管芯缠丝预应力混凝土管和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 (8)《给水排水工程埋地矩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 本规范主要是针对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中的一些共性要求作出规定,包括适用范围、主要符号、材料性能要求、各种作用的标准值、作用的分项系数和组合系数、承载能力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以及构造要求等。这些共性规定将在协会标准中得到遵循,贯彻实施。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对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随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寄交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10004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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