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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施工及验收 6.4.1 基础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础施工前,应编制基础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基础工程施工方案,其内容应包括:基础施工技术参数、基础施工工艺流程、基础施工方法、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工程监测要求等; 2 基础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并应保证其整体稳固性; 3 钢筋安装应采用定位件固定钢筋的位置,且定位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 4 筏形基础施工缝和后浇带应采取钢筋防锈或阻锈保护措施; 5 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对混凝土进行温度控制。 6.4.2 基础工程施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扩展基础应对轴线位置,钢筋、模板、混凝土强度进行检验; 2 筏形基础应对轴线位置,钢筋、模板与支架、后浇带和施工缝、混凝土强度进行检验; 3 扩展基础、筏形基础的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留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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