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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

【资料来源】《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J 9-87

 3.5.1 设计屋面板、檩条、钢筋混凝土挑檐、雨蓬和预制小梁时,尚应按下列施工和检修集中载(人和小工具的自重)出现在最不利位置进行验算:
   一、屋面板、檩条、钢筋混凝土挑檐和预制小梁,取0.8kN;
  二、钢筋混凝土雨蓬,取 1.0kN。

注:① 对于轻型构件或较宽构件,当施工荷载有可能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验算,或采用加垫板、支撑等临时设施承受。
  ② 当计算挑檐、雨蓬强度时,沿板宽每隔1.0m考虑一个集中荷载;在验算挑檐、雨蓬倾覆时,沿板每隔2.5~3.0m考虑一个集中荷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