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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墙梁 7.3.1 承重与自承重简支墙梁、连续墙梁和框支墙梁的设计,应符合本节规定。 7.3.2 采用烧结普通砖砌体、混凝土普通砖砌体、混凝土多孔砖砌体和混凝土砌块砌体的墙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洞口边缘至支座中心的距离,距边支座不应小于墙梁计算跨度的 0.15 倍,距中支座不应小于墙梁计算跨度的 0.07 倍。托梁支座处上部墙体设置混凝土构造柱、且构造柱边缘至洞口边缘的距离不小于 240mm 时,洞口边至支座中心距离的限值可不受本规定限制。 4 托梁高跨比,对无洞口墙梁不宜大于 1/7,对靠近支座有洞口的墙梁不宜大于 1/6。配筋砌块砌体墙梁的托梁高跨比可适当放宽,但不宜小于 1/14;当墙梁结构中的墙体均为配筋砌块砌体时,墙体总高度可不受本规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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