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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变形计算
5.3.2 地基变形特征可分为沉降量、沉降差、倾斜、局部倾斜。 5.3.3 在计算地基变形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由于建筑地基不均匀、荷载差异很大、体型复杂等因素引起的地基变形,对于砌体承重结构应由局部倾斜 值控制;对于框架结构和单层排架结构应由相邻柱基的沉降差控制;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应由倾斜值控制;必要时尚应控制平均沉降量。 2 在必要情况下,需要分别预估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地基变形值,以便预留建筑物有关部分之间的净空,选择连接方法和施工顺序。
表 5.3.4 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
5.3.5 计算地基变形时,地基内的应力分布,可采用各向同性均质线性变形体理论。其最终变形量可按下式进行计算: (5.3.5) 式中:s——地基最终变形量(mm); s'——按分层总和法计算出的地基变形量; ψs——沉降计算经验系数,根据地区沉降观测资料及经验确定,无地区经验时可 根据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压缩模量的当量值(Es)、基底附加压力按表 5.3.5 取值; n——地基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所划分的土层数(图 5.3.5); p0——相应于作用的准永久组合时基础底面处的附加压力(kPa); Esi——基础底面下第 i 层土的压缩模量(MPa),应取土的自重压力至土的自重压力与附加压力之和的压力段计算; zi、zi-1——基础底面至第 i 层土、第 i-1 层土底面的距离(m); αi、αi-1——基础底面计算点至第 i 层土、第 i-1 层土底面范围内平均附加应力系数,可按本规范附录 K 采用。
图 5.3.5 基础沉降计算的分层示意 1—天然地面标高; 2—基底标高; 3—平均附加 应力系数 α 曲线;4—i-1 层; 5—i 层 表 5.3.5 沉降计算经验系数 ψs
5.3.6 变形计算深度范围内压缩模量的当量值(Es),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Ai——第 i 层土附加应力系数沿土层厚度的积分值。 5.3.7 地基变形计算深度 zn(图 5.3.5),应符合 式(5.3.7)的规定。当计算深度下部仍有较软土层时,应继续计算。 (5.3.7) 式中:△s'i——在计算深度范围内,第 i 层土的计算变形值(mm); △s'n——在由计算深度向上取厚度为 △z 的土层计算变形值(mm),△z 见图 5.3.5 并按表 5.3.7 确定。 表 5.3.7 △z
5.3.8 当无相邻荷载影响,基础宽度在 1m~30m 范围内时,基础中点的地基变形计算深度也可按公式(5.3.8)进行计算。在计算深度范围内存在基岩时,zn 可取至基岩表面;当存在较厚的坚硬黏性土层,其孔隙比小于 0.5、压缩模量大于 50MPa,或存在较厚的密实砂卵石层,其压缩模量大于 80MPa 时,zn 可取至该层土表面。此时,地基土附近压力分布应考虑相对硬层存在的影响,按本规范式(6.2.2)计算地基最终变形量。 zn=b(2.5-0.4lnb) (5.3.8) 式中:b——基础宽度(m)。 5.3.9 计算地基变形时,应考虑相邻荷载的影响,其值可按应力叠加原理,采用角点法计算。 5.3.10 5.3.11 5.3.12 在同一整体大面积基础上建有多栋高层和低层建筑,宜考虑上部结构、基础与地基的共同作用进行变形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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