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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 条文说明

11.4.1 
11.4.12 框架柱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是抗震设计中的一项较重要的构造措施。其主要作用是:考虑到实际地震作用在大小及作用方式上的随机性,经计算确定的配筋数量仍可能在结构中造成某些估计不到的薄弱构件或薄弱截面;通过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规定可以对这些薄弱部位进行补救,以提高结构整体地震反应能力的可靠性;此外,与非抗震情况相同,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同样可以保证柱截面开裂后抗弯刚度不致削弱过多;另外,最小配筋率还可以使设防烈度不高地区一部分框架柱的抗弯能力在“强柱弱梁”措施基础上有进一步提高,这也相当于对“强柱弱梁”措施的某种补充。考虑到适当提高安全度的需要,表 11.4.12-1 中的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值与 02 版规范相比有所提高,采用 400MPa 级钢筋的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值较 02 版规范提高了 0.05%。

  2010 版规范根据工程经验对柱箍筋间距的规定作了局部调整,以利于保证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本次对 GB 50010—2010(2015 年版)规范的局部修订,删除了 HRB335 牌号钢筋的有关规定。考虑到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定义不明确(不好执行),本条对高抗震等级柱的最小配筋率规定和国外规范相比已经不低,故删除了“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增加 0.1”的规定。根据工程经验和地震震害经验,为了适度提高四级抗震等级柱箍筋加密区的箍筋配置要求,在表 11.4.12-2 中删除了 2010 版规范的四级抗震等级规定,取与三级相同。这样修改后,本条第 4 款中“四级抗震等级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 2 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 8mm”的规定自然满足本条第 2、3 款的规定,故予以删除;同时考虑到小截面柱的工程情况及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 的相关规定,补充了截面尺寸不大于 400mm 且抗震等级为三级、四级的框架柱,箍筋直径可以降低到 6mm 的放松要求。